最新學生資助政策公布!從幼兒園到大學,減免補助多多
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補助”原則,各地因地制宜確定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1. 政府資助。對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特別是建檔立卡家庭兒童、低保家庭兒童、特困救助供養(yǎng)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進行資助。
2. 幼兒園資助。幼兒園從事業(y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3. 社會資助。引導和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及個人等捐資,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實施“兩免一補”和營養(yǎng)改善計劃
1. 免學雜費。全部免除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學雜費。
2. 免費教科書。對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為小學一年級新生免費提供正版學生字典。
3.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補助城鄉(xiāng)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其中,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4. 營養(yǎng)改善計劃。為國家試點地區(q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yǎng)膳食補助。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800元。地方因地制宜實施營養(yǎng)餐地方試點。
普通高中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以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為主,地方政府資助和學校、社會資助為補充
1. 國家助學金。資助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2. 免學雜費。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yǎng)學生)學雜費。對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的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符合免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普通高中免學雜費標準予以補助。
3. 地方政府資助。部分地區(qū)出臺地方性獎學金、助學金、專項免費等政策。
4. 學校資助。學校從事業(y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
5. 社會資助。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yè)、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中等職業(yè)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為主,地方政府資助、學校和社會資助等為補充
1. 國家獎學金。國家對全日制中等職業(yè)學校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中學習成績優(yōu)異、技能表現突出的學生進行獎勵,每年獎勵2萬名學生,獎學金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
2. 國家助學金。資助中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yè)學生和非涉農專業(y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六盤山區(qū)等11個連片特困地區(qū)和西藏、四省藏區(qū)、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職業(yè)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國家助學金范圍。
3. 免學費。對中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zhèn))學生、城市涉農專業(yè)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族地區(qū)學校就讀學生和戲曲表演專業(yè)學生(其他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yè)學生除外)免除學費。
4. 地方政府資助。在落實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政策的基礎上,部分地區(qū)出臺地方性獎學金、助學金、免學費等政策。
5. 學校資助。中等職業(yè)學校從事業(y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學費減免、校內獎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和勤工助學等。
6. 社會資助。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及個人面向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設立獎學金、助學金等。
本?粕逃A段資助政策
“獎貸助勤補免+綠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資助
1. 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yōu)秀的全日制本專科生,每年獎勵6萬名,每生每年8000元,頒發(fā)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2. 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粕可磕5000元。
3. 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粕êA科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4. 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學費和住宿費,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貸款年限及利率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助學貸款分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qū))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向高校學生資助部門咨詢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5. 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下同)兩者金額較高者執(zhí)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zhí)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6. 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對中央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區(qū)和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單位就業(yè)、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畢業(yè)生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由各地參照中央政策制定執(zhí)行。
7. 師范生公費教育。在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公費師范生,在校期間不用繳納學費、住宿費,還可獲得生活費補助。有志從教并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yè)優(yōu)秀學生,在入學兩年內,可按規(guī)定轉入師范專業(yè),高校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fā)生活費補助。部分省份高校也實施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報考師范類專業(yè)的學生可向相關院校進行咨詢。
8. 新生入學資助項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申請入學資助項目,解決入學報到的交通費和入學后短期生活費。就讀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讀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部門咨詢辦理。
中西部地區(qū)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qū)、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qū)、陜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9. 勤工助學。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參加高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等。
10. 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期間,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xù)。入學后,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11. 校內資助。學校設立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伙食補貼、校內無息借款、學費減免等,利用事業(yè)收入資金以及企業(yè)、社會團體和個人捐助資金實施校內資助。
研究生教育階段資助政策
全面享受本專科生政策,獎助學金標準更高
1. 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yōu)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生3.5萬名,每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1萬名,每生每年3萬元。頒發(fā)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2. 學業(yè)獎學金。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具體標準和評定辦法由各高校確定,標準不超過同階段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的60%。
3. 國家助學金。資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屬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由各。ㄗ灾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確定,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 “三助”崗位津貼。設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并提供“三助”津貼。
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條件、程序等有關規(guī)定,與本專科生基本相同,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來源|中國學生資助、微言教育
[編輯|趙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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